2018年报
营收34.15亿,增41%,净利-31.51亿(扣非净利2.65亿,市值39亿/P3.96PE-1.25),增-1221%。总资产47.46亿,净资产17.02亿/1.71元/股。分季营收7.97/10.11/9.01/7.07;分季净利0.9934/-7.07/0.7572/-26.19。研发费2.47亿,占比7.24%。总股本993,275,484股(新增有限售条件股份97,600,000股)。现金-3.3/-10.0/10.24期末持有现金6.09亿;受限资产:亿。法定代表人:陈颖奇,董事长陈颖奇1961生,副董事长、总裁高文明,财务总监兼总裁助理顾美华,总工程师史翔,董秘徐庆。公司名称:南京康尼机电股份有限公司,首次注册登记日期:2009年9月18日,注册登记地点: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地址: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恒达路19号,办公地址:南京市鼓楼区模范中路39号。股票简称“康尼机电”,股票代码603111。
大股东南京工程学院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汪木兰持85,094,595股,占8.57%。其它大股东,金元贵持54,625,000股,占5.50%;山西光大金控投资有限公司持29,446,425股,占2.96%;陈颖奇持26,455,250股,占2.66%;高文明持24,013,750股,占2.42%;钓鱼台经济开发公司持19,855,405股,占2.00%。全国社保基金组合股,占%。公司实际控制人,无,持股5%以上的主要股东为南京工程学院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和金元贵。
1、轨道交通产品:既有市场保持稳固,新增市场逐步成长 公司所生产、销售及提供服务的轨道交通产品主要包括干线铁路车辆门系统、城轨车辆门系 统、站台安全门系统、内部装饰、连接器、闸机扇门模块及车辆门系统维保及配件业务。 轨道车辆门系统市场占有率稳步提升,其中城轨车辆门系统市占率已持续十多年保持在50% 以上、动车组外门整体市占率已超过50%。2、汽车零部件业务 (1)新能源汽车零部件业务 公司新能源汽车零部件产品主要包括充电接口线束总成、高压配电系统(车内)以及新能源 公交车门系统等。 (2)传统汽车零部件业务 公司制造生产的传统汽车零部件主要精锻产品包括差速器轴、传动轴、安全系统、汽车变速 箱等零部件。3、表面处理业务 公司主要面向塑胶、复合材料、金属精密结构件的真空镀膜、特殊涂装和3D镭雕等精细表 面处理,同时覆盖模具开发、纳米注塑、塑胶注塑等结构件成型业务领域,并具备新材料结构件 的真空镀膜、纳米喷镀等表面处理新工艺的研发应用能力。
轨道交通装备制造业:营收20.91亿,增18%%,毛利率37%;消费电子:营收5.73亿,增316%%,毛利率9%。
分产品:门系统营收17.81亿,增26%,毛利率35%;连接器营收0.4441亿,增17%,毛利率31%;内部装饰营收0.2768亿,增-58%,毛利率8%;配件营收2.38亿,增-5%,毛利率49%;消费电子表面处理营收5.73亿,增316%,毛利率9%。
分地区:国内24.93亿,增48%,毛利率32%;国外1.71亿,增-22%,毛利率16%。外销占比%。
南京康尼电子科技有限公司,营收亿,净利润2.53亿;南京康尼新能源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营收亿,净利润1974万;成都康尼,营收亿,净利润1307万;广东龙昕科技有限公司,营收亿,净利润-10.01亿;昕瑞科技,营收亿,净利润-1.44亿。
2019.6.26出售全资子公司100%股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上市公司于2017年收购龙昕科技100%股权的交易对价为34亿元,龙昕 科技2018年向上市公司分红3,000万元,本次出售龙昕科技100%股权由交易双 方参考龙昕科技经审计的2018年度财务数据协商确定交易对价为4亿元,考虑到本次交易基于纾困的精神, 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如受让方后续处置龙昕科技的收入低于4亿元(含),则 该等处置收入全部归受让方所有;如受让方后续处置龙昕科技的收入高于4亿元, 则处置收入中超出4亿元部分的90%归上市公司所有,10%归纾困发展基金所有。由于上市公司4名董事金元贵、陈颖奇、高文明、刘文平已经出具认购 合伙份额承诺函,拟出资5,000万元认购纾困发展基金合伙份额,因此本次交易 构成关联交易。对方:南京紫金观萃民营企业纾困发展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企业性质:有限合伙企业 注册地:南京市雨花台区安德门大街57号8幢4楼411室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114MA1YAE5H3Y 主要经营场所:南京市雨花台区安德门大街57号8幢4楼411室 执行事务合伙人:南京峰岭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经营范围:股权投资、项目投资、投资管理、资产管理、项目管理(2019.10.24根据公司与南京紫金观萃民营企业纾困发展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 下简称“纾困发展基金”)签订的《股权转让协议》及补充协议中转让价款支付的 相关约定,纾困发展基金已于2019年10月18日向公司支付了第一笔转让价款 24,000.00 万元;龙昕科技已于 2019 年 10 月22 日办理完毕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纾困发展基金已持有龙昕科技100%股权,公司已不再持有龙昕科技股权。)(2020.2.15于2020年2月11日向公司支付 了剩余转让价款16,000.00 万元,龙昕科技已于 2019 年 10 月 22 日办理完毕 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公司于2020年2月12日接到纾困发展基金通知,其已将龙昕科技100%股 权出售给合肥天通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肥天通”),现纾困发展基金转让龙昕科技100%股权的交易对价为1元,因此该等收入 全部归纾困发展基金所有,公司未获得相关收益。)(2021.3.25,2021 年 3 月23日,公司接到纾困发展基金通知,公司上述时任12名管 理层股东合计持有的43,535,497 股上市公司股票已通过赋强公证及司法裁定 的方式划转至纾困发展基金名下,划转手续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 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上述股份司法划转完成后,纾困发展基金持有公司 43,535,497 股股份,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4.38%,)
2020.3.12诉讼三公司涉及诉讼的公告,受理法院:江苏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被告廖良茂、田小琴等10位广东龙昕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龙昕科技”)原股东,2019 年4月29日,江苏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出具苏亚核(2019)34号《关 于广东龙昕科技有限公司2018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审核报告》,确认龙昕 公司2018年实现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1,092,885,643.83元,扣除非 经常性损益后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631,780,317.25元,未完成2018 年度业绩承诺。根据《盈利预测补偿协议》及其补充协议的约定,经测算,上述 10 名被告需向康尼机电补偿22.59亿元,其中股份补偿13.30亿元(折合股份 89,533,826 股,公司以1元回购上述业绩补偿承诺方应补偿的前述股份并注销)、 现金补偿9.29亿元;且需返还回购股份对应的2017年度现金分红966.97万元。 2019 年4月29日,原告召开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重大资产 重组2018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及补偿义务人对公司进行业绩补偿的议案》, 2019 年6月28日,原告召开股东大会,会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重大资产重组2018 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及补偿义务人对公司进行业绩补偿的议案》,同意以1 元价格回购被告持有的89,533,826股股票并注销,同时要求被告补偿现金 928,849,351 元,退还分红966.97 万元(不含税)。 现上述10名被告触发了业绩补偿义务,且至今未配合办理股份回购注销、 未进行现金补偿、未返还现金分红,因此公司于近日向江苏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 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10名被告承担违约赔偿责任。现法院已受理了案件。 诉讼请求 1、判令各被告配合原告以总价1元的价格分别回购注销原告向各被告发行 的原告89,533,826 股股票,如被告不能足额交付上述股票,差额部分按照股票发 行价14.86元/股赔偿原告损失; 2、判令被告立即补偿原告928,849,351.96元,并自起诉之日起按照欠付金额 的万分之五每日支付违约金至实际付清之日; 3、判令上述10名被告返还2017年度现金分红金额合计966.97万元(不含 税)。 4、判令被告承担原告支出的律师费100万元;(2020.3.28经南京中院审查,认为:廖良茂涉嫌合同诈骗罪被公安机关立案侦查,本案 争议事实在公安机关侦查范围之内,给公司造成的经济损失情况,需由刑事案件 认定。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在审理经济纠纷案件中涉及经济犯罪嫌疑若干问 题的规定》第十一条规定:本案涉嫌经济犯罪,不属于一般经济纠纷案件,应当 依法裁定驳回公司的起诉。对于上述案件,公司后续将向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并积极配合公 安机关的刑事侦查工作,最大限度的降低公司损失和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2021.5.11近日收到江苏高院对该案件作出的民事裁定书,经江苏高院审理,认 为:《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在审理经济纠纷案件中涉及经济犯罪嫌疑若干问题的规 定》第十一条规定,人民法院作为经济纠纷受理的案件,经审理认为不属于经济 纠纷案件而有经济犯罪嫌疑的,应当裁定驳回起诉,将有关材料移送公安机关或 检察机关。公司诉请主张廖良茂等十名被告按照与其签订的《盈利预测补偿协议》, 返还相应的补偿股份数以及现金分红,但廖良茂已因涉嫌合同诈骗罪被公安机关 立案侦查,并经江苏省南京市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后,由南京中院作出了一审刑 事判决,该案尚未发生法律效力,本案争议的相关事项均在刑事案件审理范围之 内,南京中院认定本案涉嫌经济犯罪,并无不当。故驳回上诉,维持原裁定。)
2019年报
营收33.98亿,增-0.5%,净利6.5亿(扣非净利2.59亿,市值52亿/P5.28PE-1.25),增8%。总资产46.92亿,净资产25.39亿/5.5565元/股。分季营收8.3/9.89/7.37/8.42;分季净利0.6116/0.7429/0.78254.37。研发费2.42亿,占比7.12%。总股本993,275,484股。现金4.06/-1.46/-0.1445期末持有现金8.55亿;受限资产:亿。法定代表人:陈颖奇,董事长陈颖奇1961生,副董事长、总裁高文明,财务总监兼总裁助理顾美华,总工程师李宏,董秘唐卫华。公司名称:南京康尼机电股份有限公司,首次注册登记日期:2009年9月18日,注册登记地点: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地址: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恒达路19号,办公地址:南京市鼓楼区模范中路39号。股票简称“康尼机电”,股票代码603111。
大股东南京工程学院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汪木兰持85,094,595股,占8.57%。其它大股东,金元贵持54,625,000股,占5.50%;山西光大金控投资有限公司持29,446,425股,占2.96%;陈颖奇持26,455,250股,占2.66%;高文明持24,013,750股,占2.42%;钓鱼台经济开发公司持19,855,405股,占2.00%。全国社保基金组合股,占%。公司实际控制人,无,持股5%以上的主要股东为南京工程学院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和金元贵。
1、轨道交通产品:既有市场保持稳固,新增市场逐步成长 公司所生产、销售及提供服务的轨道交通产品主要包括干线铁路车辆门系统、城 轨车辆门系统、站台安全门系统、内部装饰、连接器、闸机扇门模块及车辆门系统维 保及配件业务。2、汽车零部件业务 (1)新能源汽车零部件业务 公司新能源汽车零部件产品主要包括充电总成、高压线束及高压模块三大品类, 主要包括充电连接线、充电枪、充电插座、高压线束、高压连接器、高压分线盒等产 品。(2)传统汽车零部件业务 公司依靠精锻技术,制造生产的传统汽车零部件产品主要包括差速器轴、传动轴、 安全系统、汽车变速箱等零部件。
轨道交通装备制造业:营收226.77亿,增27%%,毛利率39%。
分产品:门系统营收23.18亿,增30%,毛利率39%;连接器营收0.5872亿,增32%,毛利率34%;内部装饰营收0.3135亿,增13%,毛利率30%;配件营收2.68亿,增12%,毛利率40%。
分地区:国内24.81亿,增-0.48%,毛利率39%;国外2.36亿,增38%,毛利率17%。外销占比%。
康尼精机,营收亿,净利润0.1478亿;南京康尼新能源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营收亿,净利润-365万;南京康尼电子科技有限公司,营收亿,净利润989万;轨研设计院,营收亿,净利润178万。
2020.12.31上交所经律处分,一是公司重组文件信息披露不真实、不准确,未能按相关规 定及时披露对外担保、债务逾期及相关涉诉事项,存在关联方违 规占用公司资金、对外担保,相关违规事实认定以公司公开的披 露信息为主要依据,并有公安机关、中国证监会初步查明的事实 作为佐证。二是在重组过程中,公司及相关责任人应当采取实际有效手 段,对收购标的情况予以核实,对相关财务情况的真实性进行重 点核查。三是完成重组后,龙昕科技已成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理 应采取有效手段对其实施管控。但公司及相关责任人未能建立健 全有效的内部控制制度,未能及时掌握龙昕科技存在的违规行为 及潜在的风险,致使资金占用和违规担保行为持续发生、担保债 务逾期及涉诉事项披露不及时。公司及相关责任人所称未参与、 不知情、无过错等申辩理由均不足以减免其违规责任。四是公司事后采取的向公安机关报案、补充披露、内部整改、 追偿损失等补救措施,是公司及相关责任人应尽职责。五是作为信息披露义务人,公司存在多项严重违规行为。鉴于上述违规事实和情节,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 17.2 条、第17.3 条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和监管措施实施办 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2号— —纪律处分实施标准》的有关规定,本所作出如下纪律处分决定: 对南京康尼机电股份有限公司和时任董事长陈颖奇、时任副董事 长兼总裁高文明予以公开谴责。 对于上述纪律处分,本所将通报中国证监会和江苏省人民政 府,并记入上市公司诚信档案。当事人如对公开谴责的纪律处分决定不服,可于15个交易日内向本所申请复核,复核期间不停 止本决定的执行。
2021.1.7诉讼四对17名被告起诉,1、南京中院,被告一:曾祥洋,男 被告二:胡继红,男 被告三:孔庆涛,男 被告四:梁炳基,男 被告五:刘晓辉,女 被告六:王赤昌,男 被告七:深圳市泓锦文并购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2、栖霞法院,被告一:罗国莲,女 被告二:吴讯英,女 被告三:苏丽萍,女 被告四:东莞众旺昕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被告五:蔡诗柔,女 被告六:邓泽林,男 被告七:符新元,男 被告八:林锐泉,男 被告九:苏金贻,男 被告十:南京盛创置业有限公司。诉请:1、判令上述17名被告退还股权转让款及相应利息,诉请退还股权转让款明 细如下:合计1,044,173,883.78。(2021.9.4收到南京中院下发的相关“民事裁定书”,经审查认为,《最高人 民法院关于在审理经济纠纷案件中涉及经济犯罪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一条规定, 人民法院作为经济纠纷案件受理的案件,经审理认为不属经济纠纷案件而有经济 犯罪嫌疑的,应当裁定驳回起诉,将有关材料移送公安机关或检察机关。廖良茂 涉嫌合同诈骗罪被公安机关立案侦查,该案尚在审理中,而公司主张其因孔庆涛、 胡继红、王赤昌、曾祥洋、刘晓辉、梁炳基、深圳市泓锦文并购基金合伙企业(有 限合伙)违约行为而造成的经济损失情况,则在刑事案件审理范围之内,故本案应裁定驳回起诉。)(2022.6.29近日,公司收到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及南京中院下发的指定继续审理裁定书, 指令南京中院、栖霞法院继续审理公司对龙昕科技原17名股东提起的诉讼事项。)
2020年报
营收33.26亿,增-2%,净利4.27亿(扣非净利3.77亿,市值55亿/P5.59PE12),增-34%。总资产54.14亿,净资产29.68亿/2.9885元/股。分季营收8.41/8.01/8.73/8.11;分季净利1.08/1.44/1.39/0.3617。研发费2.56亿,占比7.7%。总股本993,275,484股。现金5.86/-1.75/0.4745期末持有现金13.13亿;受限资产:亿。法定代表人:陈颖奇,董事长陈颖奇1961生,副董事长、总裁高文明,财务总监兼总裁助理顾美华,董秘唐卫华。公司名称:南京康尼机电股份有限公司,首次注册登记日期:2009年9月18日,注册登记地点: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地址: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恒达路19号,办公地址:南京市鼓楼区模范中路39号。股票简称“康尼机电”,股票代码603111。
大股东南京工程学院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持85,094,595股,占8.57%。其它大股东,金元贵持54,625,000股,占5.50%;陈颖奇持26,455,250股,占2.66%;高文明持24,013,750股,占2.42%;钓鱼台经济开发公司持19,855,405股,占2.00%;廖良茂持18,730,941股,占1.89%。全国社保基金组合股,占%。公司实际控制人,无,持股5%以上的主要股东为南京工程学院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和金元贵。
1、轨道交通产品:公司所生产、销售及提供服务的轨道交通产品主要包括干线铁路车辆门系 统、城轨车辆门系统、站台安全门系统、内部装饰、连接器、闸机扇门模块及车辆门系统维保及 配件业务。 2020 年度,公司城轨车辆门系统、高铁车门系统等核心业务市场占有率稳居国内首位;安全 门产品市场占有率跃升国内第一。2、汽车零部件业务:公司生产、制造的汽车零部件产品包括新能源汽车和传统汽车的零部件。 (1)新能源汽车零部件产品主要包括充电总成、高压线束及高压模块三大品类,主要包括充电连 接线、充电枪、充电插座、高压线束、高压连接器、高压分线盒等产品,康尼新能源是上汽、吉 利、比亚迪、奇瑞、宇通、中通及北汽福田等国内主流乘用车及商用车主机厂的主要供货商。(2)公司自主研制的新能源公交 车门系统产品在国内市场占有率持续得到提升,未来商用车、乘用车以及各类车辆或特种装备均 在以电动化为方向,行业内涌现出一大批的新技术新产品,公司电动汽车门产品作为其中之一, 将会迎来诸多的机遇和广阔的市场;(3)公司依靠精锻技术,制造生产的传统汽车零部件产品主 要包括差速器轴、传动轴、安全系统、汽车变速箱等零部件。报告期内,康尼精机进一步加大了 汽车底盘用轴类、安全带锁紧类等关键汽车零部件项目研发。
轨道交通装备制造业:营收28.05亿,增4%%,毛利率40%。
分产品:门系统营收23.3亿,增0%,毛利率39%;连接器营收0.6612亿,增12%,毛利率31%;内部装饰营收0.5461亿,增74%,毛利率14%;配件营收3.55亿,增32%,毛利率50%。
分地区:国内26.04亿,增4%,毛利率41%;国外2.01亿,增-14%,毛利率28%。外销占比%。
康尼精机,营收亿,净利润295万;南京康尼新能源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营收亿,净利润-2958万;南京康尼电子科技有限公司,营收亿,净利润926万;轨研设计院,营收亿,净利润53万。
2021.7.31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公告,2021 年7月30日,公司及相关当事人收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行政处罚决 定书》〔2021〕54号,行政处罚决定书内容如下: 当事人:南京康尼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住所:江苏省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恒 达路19号。 陈颖奇,男,1961年7月出生,时任康尼机电董事长,住址:江苏省南京市 鼓楼区。 高文明,男,1965年8月出生,时任康尼机电副董事长、总裁,住址:江苏 省南京市鼓楼区。我会决定: 1、对南京康尼机电股份有限公司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30万元罚款; 2、对陈颖奇、高文明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5万元罚款。
2021.8.6龙昕科技及相关人员收到行政处罚的公告 ,当事人:广东龙昕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龙昕科技),住所:广东省东莞 市大朗镇水平村象和路228号。 廖良茂,男,1979年12月出生,时任龙昕科技总经理、法定代表人,住址: 江西省赣州市上犹县。 曾祥洋,男,1970年12月出生,时任龙昕科技财务负责人,住址:江西省 赣州市上犹县。我会决定: 一、对广东龙昕科技有限公司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60万元罚款; 二、对廖良茂给予警告,并处以30万元罚款; 三、对曾祥洋给予警告,并处以20万元罚款。
2021.8.6廖良茂等人收到市场禁入决定的公告,当事人廖良茂、曾祥洋的违法行为情节较为严重,依据 2005 年《证券法》 第二百三十三条和《证券市场禁入规定》(证监会令第115号)第三条、第五条 的规定,我会决定:对廖良茂采取10年市场禁入措施,对曾祥洋采取5年市场 禁入措施,自我会宣布决定之日起,在禁入期间内,除不得继续在原机构从事证 券业务或者担任原上市公司、非上市公众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职务外, 也不得在其他任何机构中从事证券业务或者担任其他上市公司、非上市公众公司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职务。
2021.10.12上交所对南京康尼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有关责任人予以通报批评的决定,当事人: 金元贵,南京康尼机电股份有限公司时任董事; 刘文平,南京康尼机电股份有限公司时任董事兼副总裁; 汪木兰,南京康尼机电股份有限公司时任董事; 朱松青,南京康尼机电股份有限公司时任董事; 徐 庆,南京康尼机电股份有限公司时任董事会秘书; 顾美华,南京康尼机电股份有限公司时任财务总监。经查明,南京康尼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在信 息披露、规范运作方面,有关责任人在职责履行方面存在违规事 项。根据公司2018年7月24日-2019年8月14日间披露的 公告,龙昕科技在2015年3月4日-2017年11月28日期间, 分别为廖良茂等自然人或法人的 8 笔借款提供担保,合计金额 46,787.11 万元,占公司 2016 年经审计净资产的35.39%。而前 述重组文件在多次披露龙昕科技 2015 年-2017 年财务信息时均 载明,截至报告书签署日龙昕科技及其下属子公司不存在对外担 保的情况,且未对外质押龙昕科技资产。公司相关重组文件披露 不真实、不准确。
2021.10.12上交所对南京康尼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有关责任人予以监管警示的决定,当事人: 何德明,时任南京康尼机电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张保华,时任南京康尼机电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王维胜,时任南京康尼机电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卢光霖,时任南京康尼机电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仇向洋,时任南京康尼机电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张洪发,时任南京康尼机电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徐官南,时任南京康尼机电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 朱卫东,时任南京康尼机电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 王亚东,时任南京康尼机电股份有限公司轨道交通事业总部副 总经理; 唐卫华,时任南京康尼机电股份有限公司轨道交通事业总部副 总经理; 陈磊,时任南京康尼机电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史翔,时任南京康尼机电股份有限公司总工程师; 李宏,时任南京康尼机电股份有限公司技术中心副主任; 张金雄,时任南京康尼机电股份有限公司监事; 1 孙昌宇,时任南京康尼机电股份有限公司监事; 肖姝雯,时任南京康尼机电股份有限公司监事。
2021年报
营收35.25亿,增6%,净利3.70亿(扣非净利3.87亿,市值53亿/P5.35PE14),增-13%。总资产58.37亿,净资产33.39亿/3.3612元/股。分季营收9.38/7.91/8.42/9.54;分季净利1.20/1.26/0.8299/0.4154。研发费2.85亿,占比8.09%。总股本993,275,484股。现金4.74/-3.55/-1.27期末持有现金12.96亿;受限资产:亿。法定代表人:陈颖奇,董事长陈颖奇1961生,副董事长、总裁高文明,财务总监兼总裁助理顾美华,董秘唐卫华。公司名称:南京康尼机电股份有限公司,首次注册登记日期:2009年9月18日,注册登记地点: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地址: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恒达路19号,办公地址:南京市鼓楼区模范中路39号。股票简称“康尼机电”,股票代码603111。
大股东南京工程学院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持85,094,595股,占8.57%。其它大股东,金元贵持40,968,750股,占4.12%;陈颖奇持19,841,438股,占2.00%(高管减持为何没有公告?);高文明持18,010,313股,占1.81%;钓鱼台经济开发公司持股,占%;廖良茂持股,占%。全国社保基金组合股,占%。公司实际控制人,无,持股5%以上的主要股东为南京工程学院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和金元贵。
公司主要业务 1、轨道交通产品:公司所生产、销售及提供服务的轨道交通产品主要包括干线铁路车辆门系 统、城轨车辆门系统、站台安全门系统、内部装饰、连接器、闸机扇门模块及车辆门系统维保及 配件业务。 2021 年度,公司城轨车辆门系统、高铁车门系统等核心业务市场占有率持续稳居国内首位; 积极开拓非优势区域城轨市场,突破香港、贵阳市场;加速国内市场布局,郑州康尼正式投入运 营,武汉、济南、贵阳康尼相继成立。
轨道交通行业:营收26.53亿,增-5%%,毛利率41%。
分产品:门系统营收20.77亿,增0%,毛利率39%;连接器营收0.5578亿,增-15%,毛利率34%;内部装饰营收1.09亿,增74%,毛利率14%;配件营收4.1亿,增15%,毛利率55%。
分地区:国内24.9亿,增-4%,毛利率42%;国外1.63亿,增-19%,毛利率24%。外销占比%。
康尼精机,营收亿,净利润1426万;南京康尼新能源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营收亿,净利润618万;南京康尼电子科技有限公司,营收亿,净利润556万;轨研设计院,营收亿,净利润-716万。
2023.3.17聘任陈磊先生为 公司董事会秘书,
2022年报
营收32.95亿,增-6%,净利2.69亿(扣非净利3.87亿,市值41亿/P4.14PE15),增-27%。总资产59.92亿,净资产36.08亿/4.3185元/股。分季营收6.90/8.47/7.64/9.94;分季净利0.2560/0.8094/0.6244/0.9952。研发费2.55亿,占比7.75%。总股本993,275,484股。现金-0.02886/0.6220/-2.08期末持有现金11.54亿;受限资产:亿。法定代表人:陈颖奇,董事长陈颖奇1961生,副董事长、总裁高文明,财务总监兼总裁助理顾美华,董秘陈磊兼董事长助理。公司名称:南京康尼机电股份有限公司,首次注册登记日期:2009年9月18日,注册登记地点: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地址: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恒达路19号,办公地址:南京市鼓楼区模范中路39号。股票简称“康尼机电”,股票代码603111。
大股东南京工程学院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持85,094,595股,占8.57%。其它大股东,金元贵持40,968,750股,占4.12%;陈颖奇持19,841,438股,占2.00%;高文明持18,010,313股,占1.81%;钓鱼台经济开发公司持19,855,405股,占2.0%;廖良茂持18730941股,占1.89%。全国社保基金组合股,占%。公司实际控制人,无,持股5%以上的主要股东为南京工程学院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和金元贵。
成立“轨交、汽车、科创”三大事业群,各事业群及 产业单位以公司新一轮战略规划为引领,强化内部资源整合和业务协同,层层解码,推进战略规 划有效落地,为公司各产业板块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支撑。 1、轨道交通板块:报告期内,轨道车辆门系统存量订单达54.08亿元,国内城轨及高铁车门 系统市占率继续保持领先,2、汽车板块:报告期内,紧抓新能源汽车产业快速发展机遇,外拓市场,内强管理,加快提 升核心竞争力,跑出业绩增长加速度。3、科创(孵化)板块:强调规划引领,持续加强新产品新业务的市场研究、新产品立项以及产 业孵化。
轨道交通行业:营收22.42亿,增-15%%,毛利率37%。
分产品:门系统营收17.11亿,增-17%,毛利率36%;连接器营收0.672亿,增20%,毛利率29%;内部装饰营收1.31亿,增19%,毛利率11%;配件营收3.33亿,增-18%,毛利率52%。
分地区:国内20.46亿,增-17%,毛利率38%;国外1.96亿,增20%,毛利率25%。外销占比%。
康尼精机,营收亿,净利润1314万;南京康尼新能源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营收亿,净利润4249万;南京康尼电子科技有限公司,营收亿,净利润329万。
2023.9.22诉讼五刑事执行12017年 12 月通过发行股份支付现金购买广东龙昕科技有限公司100%股权,交易对价为34亿元。龙昕科技原实际控制人廖良茂及其一致行动人 获得总对价为19.73亿元,其中现金对价为8.72亿元、股份对价为11.01亿元, 折合股份数量为74,097,362股。2018年8月,龙昕科技原实际控制人廖良茂涉 嫌合同诈骗罪被南京市公安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正式立案侦查。2020年11月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刑事判决书》【(2020)苏01刑初3号】,判决:(1)被告人 廖良茂犯合同诈骗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 产;(2)责令被告人廖良茂退出犯罪所得19.3297884095亿元,发还被害单位 南京康尼机电股份有限公司。后上诉江苏高院维持原判。本次执行情况: 2023 年9月21日,公司收到南京市栖霞区人民法院执行廖良茂的部分犯罪 所得1,335,871 股康尼机电股票,该等股份已划转至公司股票回购专户,公司将 尽快完成该部分股票的注销工作。上述司法执行的股份,待注销完成后,将直接减少股本和资本公积1,985.10 万元,同时增加未分配利润1,985.10万元。
2023.10.18诉讼五刑事执行2收到栖霞法院出具的《执行裁定书》【(2022)苏0113执2408 号之二】。1、涤除广东龙昕科技有限公司在廖良茂、田小琴、 东莞市众旺昕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共计40,901,631股康尼机电股 票(廖良茂17,395,070股、田小琴3,514,535股、众旺昕19,992,026股)设定的 质押; 2、将廖良茂持有的17,395,070股康尼机电股票、田小琴持有的3,514,535 股康尼机电股票、东莞市众旺昕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的19,992,026 股康尼机电股票变更登记至南京康尼机电股份有限公司。(2023.11.2撤销 案涉22,707,784股康尼机电股票的拍卖、过户、查封行为。所涉22,707,784股康尼机电股 票未来将由司法机关执行并划转至公司回购专户。)
2023.10.31诉讼四2判决:1、孔庆涛,回购其3307814股康尼机电股票,退还现金5058893.82元;2、胡继 红,回购其3307814股康尼机电股票,退还现金5058893.82元;3、王赤昌,返还4,861,575股康尼机电股票; 4、、深圳市泓锦文并购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返还25,624,553股康尼机电股票,退还现金73,251,142.42元。(2023.11.1 2023 年 10 月 31 日,公司收到南京中院下达的公司诉梁炳基的民事判决书 【( 2022)苏01民初2177号】,梁炳基,返还4,861,575股康尼机电股票。)
2023.12.29诉讼五刑事执行3执行注销的南京康尼机电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共计69,806,861股,占公司注销前总股本的7.03%,本次注销完成后, 公司总股本由993,275,484股变更为923,468,623股。 股票注销日期:2023年12月29日。
2024.1.25诉讼五刑事执行4执行注销的南京康尼机电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共计4,051,415股,占公司注销前总股本的0.44%,本次注销完成后, 公司总股本由923,468,623股变更为919,417,208股。股票注销日期:2024年1月25日。
2024.2.20回购一1-2亿,不超7.5/股。(2025.2.21公司已累计回购股份 18,619,950 股,占当前总股本的比例为 2.14%,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5.97元/股,最低价为4.65元/股,已支付的资金总额 为人民币10,029.01万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2023年报
营收35.22亿,增6%,净利3.49亿(扣非净利3.24亿,市值51亿/P5.57PE14),增29%。总资产63.08亿,净资产38.8亿/4.2017元/股。分季营收6.07/7.3/9.88/11.97;分季净利0.3326/0.4151/1.14/1.6。研发费2.96亿,占比8.39%。总股本923,468,623股(司法执行追回后回购注销69,806,861股)。现金1.75/-3.28/-0.4872期末持有现金9.58亿;受限资产:亿。法定代表人:陈颖奇,董事长陈颖奇1961生,副董事长、总裁高文明,财务总监兼总裁助理顾美华,董秘陈磊兼董事长助理。公司名称:南京康尼机电股份有限公司,首次注册登记日期:2009年9月18日,注册登记地点: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地址: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恒达路19号,办公地址:南京市鼓楼区模范中路39号。股票简称“康尼机电”,股票代码603111。
大股东南京工程学院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持85,094,595股,占9.21%。其它大股东,金元贵持40,968,750股,占4.44%;陈颖奇持19,841,438股,占2.15%;高文明持18,010,313股,占1.95%;钓鱼台经济开发公司持19,855,405股,占2.15%。全国社保基金组合股,占%。公司实际控制人,无,持股5%以上的主要股东为南京工程学院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
公司坚持“以机电技术为核心的智慧交通装备平台”战略定位,形成“以轨道交通产品为核心 业务、以新能源汽车零部件产品为成长业务、以智能健康产品等为种子业务”的多元产业格局。1、轨道交通业务:主要产品包括动车及干线铁路车辆门系统、城市轨道车辆门系统、站台 安全门系统、内部装饰、连接器、闸机扇门及车辆门系统维保及配件业务。2、汽车零部件业务:依托国家新能源战略,紧抓国内外新能源汽车产业快速发展新机遇, 为国内及全球知名车辆制造厂等提供新能源汽车充电连接系统及精密机械零部件的研发、制造、 销售和技术服务。(1)新能源汽车零部件产品主要包括充电总成、高压线束及高压模块三大品类,主要产品有 充(放)电枪线产品(包括大功率液冷充电枪)、充电插座、充电桩、高压线束、高压连接器、 电源分配单元等,(2)公司自主研制的新能源公交车门系统产品在国内市场占有率持续得到提升。(3)公司依靠自主研发的精密锻造和精密磨削技术,生产制造精密汽车机械零部件、电动工 具零部件、精密数控成形磨齿机等产品。
轨道交通行业:营收24.13亿,增7%%,毛利率41%。
分产品:轨道车辆装 备产品及服 务营收20.51亿,增6%,毛利率42%;厂站装备产 品及服务营收3.62亿,增12%,毛利率32%。
分地区:国内21.68亿,增12%,毛利率32%;国外2.45亿,增12%,毛利率32%。外销占比%。
康尼精机,营收亿,净利润47万;南京康尼新能源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营收亿,净利润3525万;南京康尼电子科技有限公司,营收亿,净利润824万。
2024.5.15诉讼五刑事执行5执行注销南京康尼机电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共计1,108,419股,占公司注销前总股本的0.12%,本次注销完成后, 公司总股本由919,417,208股变更为918,308,789股。 股票注销日期:2024年5月15日。
2024.6.14诉讼五刑事执行6执行注销南京康尼机电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共计3,307,814股,占公司注销前总股本的0.36%,本次注销完成后, 公司总股本由918,308,789股变更为915,000,975股。 股票注销日期:2024年6月14日。
2024.7.112023年权益分派实施,个人投资者代扣税,以总股本915,000,975股为基数扣除回购专户内18,619,950股后的896,381,025股为基数,10派2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元(含税),公司总股本变为万股。登记日2024.7.16。
2024.8.28诉讼五刑事执行7执行注销南京康尼机电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共计计2,254,221股,占注销前公司总股本的0.25%,本次注销完成后, 公司总股本由915,000,975股变更为912,746,754股。 股票注销日期:2024年8月28日。
2024.10.31诉讼五刑事执行8对于苏丽萍应退还公司的现金对价部分,近日,公司收到栖霞法院执行退还 的现金对价161,211.52元,剩余未退还部分,公司仍将密切关注后续执行进展情 况,
2024.11.5诉讼五刑事执行9执行注销南京康尼机电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共计5,738,702股,占注销前公司总股本的0.63%,本次注销完成后, 公司总股本由912,746,754股变更为907,008,052股。 股票注销日期:2024年11月5日。
2025.1.2诉讼五刑事执行10执行注销南京康尼机电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共计38,939,829股,占注销前公司总股本的4.29%,本次注 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907,008,052股变更为868,068,223股。 股票注销日期:2025年1月2日。
2025.1.17诉讼五刑事执行11向罗国莲、苏丽萍、刘晓辉等3名被告送达 了债务抵销通知书,并已被签收生效,将其获得的2023年度现金分红用于抵偿 其上述应退还公司的现金对价,分别为220,520.80元、316,585.60元、746,459.20 元,合计1,283,565.60 元。
2025.2.22诉讼五刑事执行12近日,公司分别收到栖霞法院执行的罗国莲应退还的现金对价82,291.00 元、吴讯英应退还的现金对价617,663.36元、孔庆涛应退还的现金对价652,547.80 元,合计1,352,502.16 元。
2024年报
营收39.68亿,增12%,净利3.51亿(扣非净利3.81亿,市值54亿/P6.03PE15),增0.6%。总资产69.19亿,净资产39.17亿/4.3185元/股。分季营收7.25/8.85/10.84/12.73;分季净利0.4459/0.6465/1.39/1.03。研发费3.45亿,占比8.68%。总股本907,008,052股(累计收回55,400,400 股康尼机电注销)。现金3.94/-0.8841/-3.43期末持有现金9.23亿;受限资产:亿。法定代表人:陈颖奇,董事长陈颖奇1961生,副董事长、总裁高文明,财务总监兼总裁助理顾美华,董秘陈磊兼董事长助理。公司名称:南京康尼机电股份有限公司,首次注册登记日期:2009年9月18日,注册登记地点: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地址: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恒达路19号,办公地址:南京市鼓楼区模范中路39号。股票简称“康尼机电”,股票代码603111。
大股东南京工程学院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持85,094,595股,占9.38%。其它大股东,金元贵持40,968,750股,占4.52%;陈颖奇持19,841,438股,占2.19%;高文明持18,010,313股,占1.99%;钓鱼台经济开发公司持19,855,405股,占2.19%。全国社保基金组合股,占%。公司实际控制人,无,持股5%以上的主要股东为南京工程学院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
公司坚持“以机电技术为核心的智慧交通装备平台”战略定位,形成“以轨道交通产品为核 心业务、以新能源汽车零部件产品为成长业务、以智能健康产品等为种子业务”的多元产业格局。1、轨道交通业务:主要产品包括动车及干线铁路车辆门系统、城市轨道车辆门系统、站台安 全门系统、内部装饰、连接器、闸机扇门、车辆门系统维保及配件业务。2、汽车零部件业务:依托国家新能源战略,紧抓国内外新能源汽车产业快速发展新机遇,为 国内及全球知名车辆制造厂等提供新能源汽车充电连接系统及精密机械零部件的研发、制造、销 售和技术服务。(1)新能源汽车零部件产品主要包括充电总成、高压线束及高压模块三大品类,主要产品有 充(放)电枪线产品(包括大功率液冷充电枪)、充电插座、充电桩、高压线束、高压连接器、 电源分配单元等,(2)公司自主研制的新能源公交车门系统产品在国内市场占有率持续得到提升。公司的汽车 电动塞拉门产品已在公交车、机场摆渡车以及无人驾驶等多个应用场景下批量应用。(3)公司依靠自主研发的精密锻造和精密磨削技术,生产制造精密汽车机械零部件、电动工 具零部件、精密数控成形磨齿机等产品。
轨道交通通装备制造业:营收27.51亿,增14%%,毛利率36%。
分产品:轨道车辆装 备产品及服 务营收22.79亿,增11%,毛利率37%;厂站装备产 品及服务营收4.72亿,增30%,毛利率31%。
分地区:国内23.39亿,增7%,毛利率37%;国外4.12亿,增67%,毛利率33%。外销占比%。
康尼精机,营收亿,净利润146万;南京康尼新能源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营收亿,净利润1994万;南京康尼电子科技有限公司,营收亿,净利润903万。
2025.6.28董事会换届完成,董事长:陈磊先生,(1)非独立董事:陈磊先生、陈颖奇先生、毕光明先生、胡国民先生、陈 野先生、茅飞先生(职工代表董事); (2)独立董事:潘华先生、王维胜先生、彭纪生先生。唐卫华副总裁董秘,毕光明总裁,顾美华副总裁、财务总监。
2025.7.182024年权益分派实施,个人投资者代扣税,以总股本本868,068,223股为基数扣除回购专户内18,619,950股后的849,448,273股为基数,10派2.5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212,362,068.25元(含税),公司总股本变为万股。登记日2025.7.23。
2025.8.1诉讼五刑事执行13近日,公司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向刘晓辉送达了债务抵销通知书,该通知书 已被其签收并生效,将其获得的2024年度现金分红765,250.75元,用于抵偿其 应向公司赔偿的上述损失。
(2025.9.5)